藝協畫廊 中國藝術協會林口分會
2014-09-14
西安碑林碑拓賞析
何謂拓碑
  拓碑是保存文物的方法之一,也是我國印刷術發明的前驅;拓本留下珍貴的石刻史料,碑帖給予書法藝術研習摹本,素為學術界所重視。近年政府大力推行文化 建設,維護文化資產乃是當前要務,拓碑技術更不可或缺。可惜關於此方面的知識多止於口授,少見諸文字而不易流傳。

壹、何謂「拓」
  我國是世界文明古國之一,書契文字運用甚早,從大量出土的商周甲骨、銅器可以窺知。而為數亦夥的商周、秦漢璽印,其初鈐印於封泥,繼則鈐蓋於帛、紙之上,正是拓印觀念的起源,也是我國印刷術發明的啟蒙。
所以,廣義的「拓」乃是以紙摹印器具、石刻的文字或紋飾;以朱、墨色椎印者皆曰「拓」,亦作「搨」,印製成品稱為「拓本」或「搨本」。
  至於摹拓對象亦廣,舉凡金石學研究的鏤刻文字、圖案、繪畫等文物,具有歷史、藝術、紀念價值者,皆可摹拓。譬如甲骨文、銅器銘文、漢磚浮雕、碑記墓 誌、匾聯、錢幣等,甚至近年流行的魚拓;不只限於拓碑一項而已。但是,採拓的基本概念與原則相同,差別在於方法的靈活運用,端視對象質地而觸類旁通。

 

貳、何謂「碑」
  許慎《說文解字》卷九〈石部〉云:「碑者,豎石也。」段玉裁注云:聘禮鄭注曰「宮必有碑,所以識日景,引陰陽也;凡碑引物者,宗廟則麗牲焉。其材,宮 廟以石,窆用木。」〈檀弓〉云「公室視豐碑,三家視桓楹」,注曰「豐碑,斲大木為之,形如石碑」;故非石材亦可為碑,乃假借的稱呼。
秦人但曰「刻石」,不曰「碑」。秦始皇上鄒嶧山立石、上泰山立石,皆云刻所立石;凡刻石必先立石,故知「豎石者碑」的本義。
   劉熙《釋名》卷六〈釋典藝〉云:碑,被也,此本王莽時所設也。施其轆轤,以繩被其上,以引棺也;臣子追述君父之功美,以書其上,後人因焉。故兼建於道陌之頭、顯見之處,名其文,就謂之碑也。
   劉勰《文心雕龍》卷三〈誄碑〉云:碑者埤也,上古皇帝紀號封禪、樹石埤岳,故曰碑也。周穆紀跡于弇山之石,亦古碑之意也。又宗廟有碑,樹之兩楹,事止麗牲,未勒勳績;而庸器漸缺,故後代用碑,以石代金,同乎不朽。自廟徂墳,猶封墓也。自後漢以來,碑碣雲起。
  據此可知,古碑作用有三,即宮中識日倒影、廟前牽繫犧牲、墓所引棺入葬,皆無文字。及秦時有立石刻紀功文字,始曰「刻石」;漢代以後多鐫誌先人功美, 植於墓壙、宮廟等處。正如趙翼《陔餘叢考》卷三十二〈碑表〉所云:「墓道之有碑刻文,本由於懸窆之豐碑,而或易以石也。」
加以後世鑒於石材不易腐朽,多所刻記。從最早的周代石鼓文、秦始皇刻石、漢熹平石經、武梁祠石刻,以至歷代遺留數目豐碩的碑表、碑誌,其作用不外乎紀功 勳、紀祖德、紀政績、紀律令、紀學術、紀疆界、紀建築、紀宗教、避邪穢等,故中國境內碑碣遍地,儼然中國文化特色之一。

 

參、拓碑的起源
  拓碑技術始於何時,迄今無定論。
  宋人程太昌《演繁露》謂:「刻石為碑,蠟墨為字,遠自秦漢,而至於唐。」又有以東漢靈帝熹平石經為例,謂《後漢書》卷六十下〈蔡邕列傳〉云「及碑始立,其觀視及摹寫者,車乘日千餘兩,填塞街陌」諸語,即是石刻傳拓的開始。
屈萬里、昌彼得合著《圖書版本學要略》則駁斥前說,謂爾時尚知傳搨,固毋庸摹寫;並據《隋書》〈經籍志〉於每經下原注皆云梁若干卷者,係當時椎搨墨本,認為傳搨方法始於蕭梁。
  錢存訓《中國古代書史》則認為「摹寫」乃指以手抄寫,而非拓印;採用王國維「拓印技術來自繼承,拓印石刻文字一定在隋、梁以前」的論點,更以《舊唐書》〈職官志〉與《新唐書》〈百官志〉所載「搨書手」而確知拓印技術在唐代的發展。
  由於敦煌石室出土唐太宗溫湯銘、柳公權金剛經等墨本,遂有墨拓始於唐代的說法;尤其「溫泉銘」的落款年代為唐高宗永徽四年(西元六五三年),咸信這是現存的最古拓本。
  而筆者前提拓的觀念起源甚早,及魏晉至隋唐佛教盛行,佛經與佛像的雕板印刷乃應運產生。有謂隋人費長房《歷代三寶記》記載隋文帝信佛,開皇十三年(西 元五九三年)下詔「廢像遺經,悉令雕撰」,或見雕板印刷的發明可往前推。(按,現存世界最早印刷品是敦煌石室所藏唐懿宗咸通九年、西元八六八年的《金剛經》)就傳播文字而言,墨拓法實為璽印與雕板印刷間的橋樑,具有承先啟後的功能。(參見《故宮文物月刊》創刊號蘇瑩輝〈談金石拓本之重要性〉一文)
  況且東漢蔡倫改良造紙術與紙張質地,令紙張得以普及使用;東漢復盛行立碑,書法藝術漸成氣候,至魏晉而名家輩出;南北朝承襲兩漢遺風,因而碑刻、題 銘、寫經亦盛,構成「北碑南帖」分庭抗禮,這些都是墨拓法產生的激素。筆者咸信,在雕板印刷未發明以前,熹平石經的頒布應給予墨拓法一大啟示。

 

肆、拓本的價值
   雖然拓碑的起源尚待考證,但是拓本的價值不容忽略,例舉如下:
  一、觀賞價值
  名書法帖、雕刻、繪畫可供研習臨摹,裝飾觀賞。清代乾隆皇帝即以養心殿三希堂所藏法帖自豪,附庸風雅。
  二、典藏價值
  在攝影術發明以前的古代文物,皆賴拓本保存至今;並較攝影更能傳神傳真,顯示文物的風貌韻味與大小比例,確是文物保存的良方;尤其原物已毀時,原拓本 更彌足珍貴。唐代即曾設官專門管理,清代以文淵閣主其事,今國內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所、國立中央圖書館、國立故宮博物院與國立歷史博物館所藏碑拓、法帖 為數頗豐,並多精品。
  三、學術價值
  拓本是直接史料,除了研究書法藝術外,碑記常是政治、社會、經濟、宗教等方面的重要文獻,為歷代史乘志書所重視。《古今圖書集成》〈字學典〉卷六十至 八十二「法帖部彙考」收集歷史碑碣,洋洋大觀。即使臺灣文獻方面,有黃師典權主編〈臺灣南部碑文集成》、劉枝萬主編《臺灣中部碑文集成》,資料完備;臺灣 省文獻委員會收藏本地碑記文獻的拓本亦豐,並發行《明清臺灣碑碣選集》一書,圖文並茂;臺北市文獻委員會邱秀堂主編《臺灣北部碑文集成》、臺南市政府編 《臺南市古石碑精選集》以及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編《臺南市南門碑林圖志》,皆以圖文對照,廣大流傳,佳惠學界良多。
  四、藝術價值
由於拓者本身的藝術眼光與趣味不同,紙張厚度與柔軟性的差異以及墨質與施墨方式有別,所作拓本在精確度、神妙細微處與審美觀點上是大有出入的。摹拓不僅是 一種複製的技術,也是一種藝術的表現。一個手藝高明的摹拓老手,可以在同一石碑上拓出不同的拓本;也能像中國水墨畫家一樣,展現許多墨色,令人激賞。因此 摹拓師傅與書畫家、雕刻家同列於唐代的翰林書院,亦不足為奇。(引自趙無極、CLAUDE ROY合著•金恆杰譯之《漢拓與漢文明》,雄獅美術出版)
  五、實用價值
  拓本既有鑑賞與收藏的價值,利益因應而生,今日大陸各古都名勝仍可見買賣拓本。吾人若能自行拓製名碑,自賞或貽贈同好,更是風雅。臺南孔子廟更以廟藏御匾、下馬碑複製雕板,墨拓精品出賣,也是一種文化性質的財源。

本文節錄自 何培夫先生所著《拓碑的意義》一文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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